四部门: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近日,商务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、金融监管局、外汇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协作联动,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。意见明确,推动外贸质升量稳,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。支持保险机构优化承理赔条件,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。
意见围绕稳外贸、稳外资、深化“一带一路”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和促融资、防风险、优服务等关键环节,提出5方面11条政策措施。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,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。二是促进外资稳量提质,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。三是深化“一带一路”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,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。四是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,优化支付结算环境。五是做好跨境贸易、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,守牢安全底线。
意见要求,鼓励银行机构丰富完善信贷产品服务,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给予更多支持。支持保险机构优化承保理赔条件,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,积极发展保单融资。推动商业性保险机构聚焦进出口重点环节,完善保险和理赔服务。同时,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和发展需要,优化完善境外网络布局。推动保险机构完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服务。
意见强调,要完善对接合作,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,做深做实“总对总”“分对分”合作;要做好落地实施,鼓励各地方、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,强化政策协同,放大组合效应;要加强跟踪监测,及时共享进展情况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。